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航务海事领域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2〕419号)有关要求,根据企业自愿申报,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要求,对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船舶修理建造厂的生产能力进行了评价,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该公告有效期为4年。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24日
船舶生产能力公告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船体材质 | 级别类别 |
1 | 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船舶修理建造厂 | 钢质 | 三级Ι类 |
原文链接:http://jtt.sc.gov.cn/jtt/c101520/2024/12/24/652f69afcd5547788ed5c000c6c858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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